期频科技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父母与未成年子女间的权利义务

父母与未成年子女间的权利义务

来源:期频科技
第1种观点: 国家保障未成年人平等的享有以下权利:1、生存权,未成年人有权享受生命和身体的保护。国家应采取措施确保未成年人的安全和健康,提供必要的医疗和生活保障;2、受教育权,未成年人有权接受教育。国家应确保他们享有平等的接受教育的机会,推动普及义务教育,并采取措施防止辍学和劳动剥削;3、发展权,未成年人有权享受全面的发展,包括身体、智力、道德和社会方面的发展。国家应提供适当的环境和资源,促进未成年人的全面发展;4、参与权,未成年人有权参与影响他们的事务,并表达自己的意见。国家应尊重和保障未成年人的参与权,鼓励他们参与决策过程,尊重他们的意见和利益;5、隐私权,未成年人有权享受个人隐私和家庭生活的保护。国家应采取措施保护未成年人的个人信息和隐私,防止侵犯和滥用。未成年遭受侵权家长的解决办法如下:1、未成年遭受侵权后,家长应当代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提起民事诉讼来维权。监护人的职责包括代理被监护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等。2、 监护人的职责是代理被监护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等;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职责产生的权利,受法律保护;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3、因发生突发事件等紧急情况,监护人暂时无法履行监护职责,被监护人的生活处于无人照料状态的,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应当为被监护人安排必要的临时生活照料措施。综上所述,这只是一些常见的未成年利,具体的权利范围和保障措施可能因国家和地区的法律规定而有所不同。国家会制定相关法律和来确保未成年人的权利得到保护和实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第五条国家保障未成年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合法权益不受侵犯。保护未成年人,是国家机关、武装力量、政党、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城乡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和其他成年公民的共同责任。对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行为,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有权予以劝阻、制止或者向有关部门提出检举或者控告。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应当教育和帮助未成年人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第四十六条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被侵害人或者其监护人有权要求有关主管部门处理,或者依法向人民提起诉讼。

第2种观点: 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是指父母应当保障未成年子女基本生活和教育所需。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是无条件的,该义务始于子女出生,终于子女成年或能生活。父和母在抚养未成年子女上的权利义务是平等的。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抚养是指父母从物质上、生活上对子女的养育和照顾,如负担子女的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教育是指父母在思想、品德等方面对子女的全面培养,使子女沿着正确的方向健康成长。抚养义务的法律规定有哪些?关于抚养义务的法律规定,父母有抚养教育子女的义务。抚养是指父母在物质和生活中对子女的抚养和照顾,如承担子女的生活费、教育费和医疗费。教育是指父母在思想、道德等方面全面培养孩子,使孩子朝着正确的方向健康成长。当父母不履行抚养教育义务时,未成年或不能生活的子女有权要求父母支付抚养费。这里提到的抚养费包括孩子的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法律规定孩子的父母双方平等享有孩子的抚养权,双方平等享有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权利,共同承担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 夫妻双方平等享有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权利,共同承担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第3种观点: 未成年或不能生活的子女,当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在父母无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时,子女有义务给付赡养费,并且不因父母的婚姻关系变化而终止。子女有义务尊重父母的婚姻权利,不得干涉父母再婚以及婚后的生活。父母子女之间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具体的权利和义务:1、受教育权。未成年人有依法接受规定年限义务教育的权利,有权要求学校开足开齐国家规定的各类课程,有权要求学校采取措施保证教学质量,学校或教师不得以任何理由学生上课。2、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未成年人在学校接受良好教育的同时,其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应该受到保护。如教师对学生的体罚或变相体罚,学校校舍倒塌对学生造成伤害。3、身体自由权和内心自由权。发生在学校的侵害该类权利的行为有;教师禁止学生上学、进教室、罚站等,放学后禁止学生回家,下课后禁止学生自由活动,教师要求学生接受自己的思想观点。4、肖像权。学校在使用或对外提供有关学生学习、生活的照片作为赢利性目的的使用时,如果照片是以特定的未成年人形象为主题的,比如照片只有一个或几个未成年人,学校必须征得未成年人或其监护人的同意。5、名誉权。未成年人年龄虽小同样享有名誉权,学校或教师不得对其人格进行侮辱或诽谤。如有的教师上课时用言语侮辱学生,对学生进行体罚或变相体罚,都是对学生名誉权的侵害。6、隐私权。未成年人的私人通信、考试分数排名等,只要是他(她)不愿意让别人知道的,都可以成为其隐私,受到法律的保护。7财产受到管理、保护权。未成年人在学校学习期间,其财产应该得到学校的管理和保护当学校没有尽到保护职责致使其财产受到侵害时,学校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8财产权。财产不被没收是未成年人对财产享有所有权的基本内容,学校无权没收其财产。学生上课看课外书或玩弄其他物品时,采取没收的作法,实际上侵害了学生的财产所有权。9、生活获得照顾权。如学校提供给学生的午餐,其卫生和营养应该得到保障,学生生病时应该及时得到救治,学生在穿衣、吃饭等方面应该得到指导等。10、民事活动代理权。对于未成年人在学校期间不能完成的民事活动,未成年人应该有要求学校代理的权利。11休息娱乐权。作为未成年人最大幸福的休息娱乐,应该成为其在学校的主要权利之一。学校应该考虑到他们的娱乐、休息,允许他们创造健康的丰富多采的校园生活。12、抚养、教育的义务。抚养义务从子女出生时开始,不论男婴、女婴,父母都有义务把他们抚养成人。父母对子女的教育是指在思想上、品德上对子女的关心和培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父母有教育、保护未成年子女的权利和义务。未成年子女造成他人损害的,父母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义务包括:1、抚养、教育的义务。2、父母有保护未成年子女的权利和义务。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和法定代理人,有权利和义务保护他们的合法权益。3、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给国家集体或他人造成损害有承担民事责任的义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第一千零六十 父母有教育、保护未成年子女的权利和义务。未成年子女造成他人损害的,父母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第一千零七十条 父母和子女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1.生命健康权2.姓名权3.肖像权。4.名誉权5.荣誉权6.隐私权7.受抚养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 第三条 国家保障未成年人的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参与权等权利。第四条 保护未成年人,应当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原则。处理涉及未成年人事项,应当符合下列要求:(一)给予未成年人特殊、优先保护;(二)尊重未成年人人格尊严;(三)保护未成年人隐私权和个人信息;(四)适应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发展的规律和特点;(五)听取未成年人的意见;(六)保护与教育相结合。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子女有义务尊重父母的婚姻权利,不得干涉父母再婚以及婚后的生活。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在父母无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时,子女有义务给付赡养费 ,并且不因父母的婚姻关系变化而终止。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九条 子女应当尊重父母的婚姻权利,不得干涉父母离婚、再婚以及婚后的生活。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不因父母的婚姻关系变化而终止。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子女有义务尊重父母的婚姻权利,不得干涉父母再婚以及婚后的生活。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在父母无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时,子女有义务给付赡养费 ,并且不因父母的婚姻关系变化而终止。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九条 子女应当尊重父母的婚姻权利,不得干涉父母离婚、再婚以及婚后的生活。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不因父母的婚姻关系变化而终止。

第2种观点: 一、父母抚养子女的义务是什么1、父母抚养子女的义务具体如下:(1)抚养,父母从物质上、生活上对子女的养育和照顾,如负担子女的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2)教育,父母在思想、品德等方面对子女的全面培养,使子女沿着正确的方向健康成长;(3)管教,依照法律和道德的要求,采取正确的方式对未成年子女进行管理和教育,对其行为加以必要的约束。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第一千零六十父母有教育、保护未成年子女的权利和义务。未成年子女造成他人损害的,父母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二、孩子的抚养权包含了哪些权利孩子的抚养权包含以下权利:1、抚养权可以与孩子共同居住权;2、抚养权包含了第一监护权的内容;3、取得抚养权的一方不用向对方支付抚养费;4、取得抚养权的一方可以“控制”对方探望权。

第3种观点: 未成年或不能生活的子女,当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在父母无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时,子女有义务给付赡养费,并且不因父母的婚姻关系变化而终止。子女有义务尊重父母的婚姻权利,不得干涉父母再婚以及婚后的生活。父母子女之间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具体的权利和义务:1、受教育权。未成年人有依法接受规定年限义务教育的权利,有权要求学校开足开齐国家规定的各类课程,有权要求学校采取措施保证教学质量,学校或教师不得以任何理由学生上课。2、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未成年人在学校接受良好教育的同时,其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应该受到保护。如教师对学生的体罚或变相体罚,学校校舍倒塌对学生造成伤害。3、身体自由权和内心自由权。发生在学校的侵害该类权利的行为有;教师禁止学生上学、进教室、罚站等,放学后禁止学生回家,下课后禁止学生自由活动,教师要求学生接受自己的思想观点。4、肖像权。学校在使用或对外提供有关学生学习、生活的照片作为赢利性目的的使用时,如果照片是以特定的未成年人形象为主题的,比如照片只有一个或几个未成年人,学校必须征得未成年人或其监护人的同意。5、名誉权。未成年人年龄虽小同样享有名誉权,学校或教师不得对其人格进行侮辱或诽谤。如有的教师上课时用言语侮辱学生,对学生进行体罚或变相体罚,都是对学生名誉权的侵害。6、隐私权。未成年人的私人通信、考试分数排名等,只要是他(她)不愿意让别人知道的,都可以成为其隐私,受到法律的保护。7财产受到管理、保护权。未成年人在学校学习期间,其财产应该得到学校的管理和保护当学校没有尽到保护职责致使其财产受到侵害时,学校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8财产权。财产不被没收是未成年人对财产享有所有权的基本内容,学校无权没收其财产。学生上课看课外书或玩弄其他物品时,采取没收的作法,实际上侵害了学生的财产所有权。9、生活获得照顾权。如学校提供给学生的午餐,其卫生和营养应该得到保障,学生生病时应该及时得到救治,学生在穿衣、吃饭等方面应该得到指导等。10、民事活动代理权。对于未成年人在学校期间不能完成的民事活动,未成年人应该有要求学校代理的权利。11休息娱乐权。作为未成年人最大幸福的休息娱乐,应该成为其在学校的主要权利之一。学校应该考虑到他们的娱乐、休息,允许他们创造健康的丰富多采的校园生活。12、抚养、教育的义务。抚养义务从子女出生时开始,不论男婴、女婴,父母都有义务把他们抚养成人。父母对子女的教育是指在思想上、品德上对子女的关心和培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父母有教育、保护未成年子女的权利和义务。未成年子女造成他人损害的,父母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显示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