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乘车人中途下车后发生事故保险公司是否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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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种观点: 座位险和驾乘险可以同时买,也可以单独进行购买。座位险属于责任保险,只有因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导致的事故,造成车上人员的人身损害,才能获得赔偿。如果责任在第三方,座位险则不赔偿。而驾乘险属于意外险,无论谁是事故的责任方,只要是车上的人员,都能获得赔偿,不影响车险的赔偿金,可以作为座位险的补充。车上人员责任险,即车上座位险,是即车上人员责任险中的乘客部分,指的是被保险人允许的合格驾驶员在使用保险车辆过程中发生保险事故,致使车内乘客人身伤亡,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赔偿责任,保险公司会按照保险合同进行赔偿。车上人员责任险算是车辆商业险的主要保险,它主要功能是赔偿车辆因交通事故造成的车内人员的伤亡的保险。一、被保险人索赔时,应当向保险人提供。1、保险单。2、被保险人和车上人员的有效身份证明、保险车辆行驶证、驾驶人驾驶证。3、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或等机构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及其他证明。4、车上人员人身伤残程度证明以及有关费用单据。5、其他能够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证明和资料。二、驾乘险具体内容1、保险事故发生时,被保险人对保险车辆不具有保险利益的,不得向保险人请求赔偿。2、保险车辆发生道路交通事故,保险人根据驾驶人在交通事故中所负事故责任比例相应承担赔偿责任。3、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事故未确定事故责任比例的,按照下列规定确定事故责任比例:保险车辆方负全部事故责任的,事故责任比例不超过100%。保险车辆方负主要事故责任的,事故责任比例不超过70%。保险车辆方负同等事故责任的,事故责任比例不超过50%。保险车辆方负次要事故责任的,事故责任比例不超过30%。保险车辆方无事故责任的,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4、根据驾驶人在交通事故中所负事故责任比例,本保险实行相应的事故责任免赔率:负全部责任的免赔15%,负主要责任的免赔10%,负同等责任的免赔8%,负次要责任的免赔5%。单方肇事事故的事故责任免赔率为15%。5、发生车上人员的人身伤亡后,按以下方法计算车上人员的赔偿金额。(一)当被保险人按事故责任比例应负的赔偿金额高于每座赔偿限额时:赔款=每座赔偿限额×(1-事故责任免赔率)×(1-绝对免赔率)。(二)当被保险人按事故责任比例应负的赔偿金额等于或低于每座赔偿限额时:赔款=应负赔偿金额×(1-事故责任免赔率)×(1-绝对免赔率)。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现实生活中我们买车的同时常常需要购买各种各样的保险,其中有一种叫做车上人员责任险。车上人员责任险有必要买,毕竟交通事故的概率一直存在,为了承担这类风险,车上人员责任险是不错的选择。不过需要提醒的是,如果车子常坐的家人、朋友等都买了人身意外保险,那么车上人员责任险则可以不买。车上人员责任险若没有购买,可能出了交通意外赔付的金额比较低。车上人员责任险算是车辆商业险的主要保险,它主要功能是赔偿车辆因交通事故造成的车内人员的伤亡的保险。车上人员责任险,即车上座位险,是即车上人员责任险中的乘客部分,指的是被保险人允许的合格驾驶员在使用保险车辆过程中发生保险事故,致使车内乘客人身伤亡,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赔偿责任,保险公司会按照保险合同进行赔偿。投保了本保险的机动车辆在使用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保险车辆车上人员遭受人身伤亡,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依照保险合同的规定给予赔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衍生问题:车险哪些险种车险主要包括交强险和商业险,具体如下:1、交强险:国家强制购买的保险,主要针对事故中第三方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进行保障、赔付。2、商业险:车主自选的险种,主要包括车损险、第三者责任险、不计免赔险、全车盗抢险、车上人员责任险、自燃险、划痕险、玻璃单独破碎险等,不同险种保费不同,且受保额影响。

第3种观点: 1、性质不同驾驶和乘坐保险是对车辆的责任保险,包括驾驶座和乘客座。主要是指保险公司在发生事故时对驾驶员座位和乘客人身安全的赔偿。驾驶和乘车事故保险,顾名思义,是与驾驶和乘车有关的事故保险,主要为车辆人员提供交通事故保护。2、保障范围不同只有在该意外事故造成意外事故、该意外事故造成的死亡、该意外事故造成的身体残疾,或在保险人指定或承认的医院接受治疗而支付的合理医疗费用的情况下,保险方可承担。为保持车辆在临时停泊过程中(包括加油、灌水、故障排除、更换轮胎或在意外发生期间上落车辆)继续运作,须支付赔偿金。一、赔付范围是多少1、对第三方(除本车、本车上的人)造成损失的,无论是否有责任,都是交强险赔偿范围2、有责任时,三方财产损失最高赔偿两千元,三方医疗费最高赔偿一万元,三方死亡伤残最高赔偿十一万元。3、无责任时,三方财产损失最高赔偿一百元,三方医疗费最高赔偿一千元,三方死亡伤残最高赔偿一万一千元。4、所用医疗费用:医药费、诊疗费、住院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合理的后续治疗费、整容费、营养费。5、死亡费:丧葬费、死亡补偿费、办理丧葬事宜的交通费。6、伤残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护理费、康复费、交通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住宿费、误工费、通过判决或调解产生的精神损害抚慰金。办理手续大致如下:1、《三证一单》的清晰复印件、即车主身份证、驾驶证、行驶证和保险大单。2、出险的时候,尤其是重大事故一定要记得致电保险公司,还有提供保单号码、出险时间、地点、事故性质等基本情况。3、车辆是临时牌照的话,只能办理短期的交强保险,而且在规定以外的路线和时间发生的意外事故保险公司不承担赔付责任。4、在外地出事故,通知保险公司后,赔付一般按照出事当地的赔付标准。5、被保险人如果要委托修理厂办理赔,或将事故赔偿费直接划给修理厂的,应亲自签订授权委托书,并报保险公司备案。每次修理时,与修理厂签订质量合同,这样才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国家强制机动车所有人所必须购买的第三者责任保险中,如果没有购买该险,就无法挂牌和验车。第三者责任险属非强制性保险,是客户以自愿原则购买的商业保险,当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员在使用保险车辆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直接损毁时,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责任,保险公司负责赔偿。二、第三者责任险主要承担哪些责任?1、被保险人允许的合格驾驶员:这包括两个方面的含义,一是被保险人允许的驾驶员,指被保险人本人、配偶及其直系亲属和持有驾驶执照的驾驶员,或者被保险人的雇员,或者驾驶员,在执行被保险人指派的工作期间使用保险车辆,或者被保险人与使用保险车辆的驾驶员,建立了业务关系。第二,合格,指上述驾驶员必须持有有效的驾驶执照,且所驾车辆符合驾驶执照所规定的准驾车型。如果驾驶人同时具备允许和合格两个条件,则保险人只对因使用被保险车辆而发生保险事故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被保车辆被擅自开走,或驾驶人私自承诺未经车主、车辆所属单位主管领导同意,由私自开车的人驾驶,均不能视为被保险人允许的驾驶员驾驶,如发生肇事,保险人不予赔偿。2、使用保险车辆过程:保险车辆作为一种工具被运用的整个过程,包括行驶和停放。3、第三者:在保险合同中,保险人是第一方,也叫第一者;被保险人或致害人是第二方,也叫第二者;除保险人与被保险人之外的,因保险车辆的意外事故而遭受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受害人是第三方,也叫第三者。4、人身伤亡。5、直接损毁。6、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支付的赔偿金额。依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规定和有关法律、法规,按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合格的驾驶员承担的事故责任所应当支付的赔偿金额。7、保险人依照保险合同的规定给予补偿。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一、不要重复投保有些投保人自以为多投几份保,就可以使被保车辆多几份赔偿。按照《保险法》第四十条规定:重复保险的车辆各保险人的赔偿金额的总和不得超过保险价值。因此,即使投保人重复投保,也不会得到超价值赔款。二、不要超额投保或不足额投保有些车主,明明车辆价值10万元,却投保了15万元的保险,认为多花钱就能多赔付。而有的车价值20万元,却投保了10万元。这两种投保都不能得到有效的保障。依据《保险法》第三十九条规定:保险金额不得超过保险价值,超过保险价值的,超过的部分无效。保险金额低于保险价值的,除合同另有约定外,保险人按照保险金额与保险价值的比例承担赔偿责任。所以超额投保、不足额投保都不能获得额外的利益。三、保险要保全有些车主为了节省保费,想少保几种险,或者只保车损险,不保第三者责任险,或者只保主险,不保附加险等。其实各险种都有各自的保险责任,假如车辆真的出事,保险公司只能依据当初订立的保险合同承担保险责任给予赔付,而车主的其它一些损失有可能就得不到赔偿。四、注意审核代理人真伪买保险时不能为了贪图便宜,投保时要选择国家要批准的保险公司所属的保险机构投保。不要被假的代理人所蒙蔽,相信所谓的高返还诱惑,当真正发现自己上当的时候已经来不及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保险,是指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保险人对于合同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因其发生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或者当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者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等条件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商业保险行为。

第2种观点: 条例规定将公路运输分为两种,即营业性和非营业性。各种为社会提供劳务、发生各种方式费用结算的运输被归类于营业性运输,而其他的为本单位的生产生活服务的没有产生费用结算的运输称之为非营业性运输。用于营业性运输的车辆就是我们提到的营运车辆,比如说出租车就是其中的一种。对于非营业车辆,尤其是私家车,保险公司会有一些优惠,但是相对于非营运车辆来说,营运车辆使用频率较高,容易超载,所以发生事故的频率也比较高,对保险公司来说,它的赔付率也是很高的,投保时的保费也相对较高。因此车主遵循营运车辆保险规定非常必要。营运车辆保险规定其实耳熟能详,但却经常被车主们忽视。比如说第一条,要求车辆载客数和载物量不能违反规定,即不能超载;第二条,要求车主不能用运输货物的车辆运输旅客,要保障旅客的安全;第三条,要求载物车载的货物的长宽高不能违反装载的要求。这些规定即保障了车主和旅客的安全,避免不必要的交通事故的发生,同时也是为了保障保险公司的利益。车辆保险我国广泛开展的一项险种,是以汽车、电车、电瓶车、摩托车、拖拉机等机动车辆作为汽车保险标的的一种保险。车辆保险具体可分商业险和交强险。商业险又包括车辆主险和附加险两个部分。商业险主险包括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车上人员责任险、全车盗抢险。机动车辆损失险承保被保险车辆遭受保险范围内的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造成保险车辆本身损失,保险人依照保险合同的规定给予赔偿的一种保险。机动车辆第三者责任险,对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合格驾驶人员在使用保险车辆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坏,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支付的金额,也由保险公司负责赔偿。全车盗抢险系指(一)在全车被盗窃、抢劫、抢夺的被保险机动车(含投保的挂车),需经县级以上刑侦部门立案侦查,证实满60天未查明下落;(二)被保险机动车全车被盗窃、抢劫、抢夺后,受到损坏或因此造成车上零部件、附属设备丢失需要修复的合理费用;(三)发生保险事故时,被保险人为防止或者减少被保险机动车的损失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施救费用,由保险人承担,最高不超过保险金额的数额。三种情况下发生的损失可以赔偿。车上人员责任险系指保险车辆发生意外事故(不是行为人出于故意,而是行为人不可预见的以及不可抗拒的,造成了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突发事件),导致您车上的司机或乘客人员伤亡造成的费用损失,以及为减少损失而支付的必要合理的施救、保护费用,由保险公司承担赔偿责任。附加险包括玻璃单独破碎险,车辆停驶损失险,自燃损失险,新增设备损失险,发动机进水险、无过失责任险,代步车费用险,车身划痕损失险,不计免赔率特约条款,车上货物责任险等多种险种。综上所述,营运车辆需要购买一些保险,这些保险能够为自己做一定的保障。如果在发生交通事故的情况下,保险公司可为自己负担一部分损失。如还有其他疑问,欢迎在线咨询。

第3种观点: 客运车辆每个月都要进行进行年检,而且是很严格的,客运车辆关系着乘客的生命安全,如果说本身车子就有问题的,那么不得赔死,客运车辆的保险费的标准是怎样的呢。网通过你的问题带来了“客运车辆保险费标准”的内容,希望对你有帮助。一、机动车辆保险单,险种包括玻璃单独破碎险、车辆损失险、车辆损失险不计免赔险、第三者责任险、第三者责任险不计免赔险、火灾(爆炸、自燃)损失险、火灾(爆炸、自燃)损失险不计免赔险。应付金额36842元,实付20633元。二、交强险(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单),应付金额4690元,实付3283元。另外还有600元的车船税,合计实付3883元。三、道路客运承运人责任保险保险单(本单每人的死亡伤残责任限额是50万,每人财产损失责任限额是5000元),应付金额3500元,实付金额3500元。以上三项合计的应付金额是45632元,实付金额28016元。机动险种机动车辆保险一般包括交强险和商业险,商业险包括基本险和附加险两部分。基本险分为车辆损失险和第三者责任保险、全车盗抢险(盗抢险)、车上人员责任险(司机责任险和乘客责任险)、附加险包括玻璃单独破碎险、划痕险、自燃损失险、涉水行驶险、无过失责任险、车载货物掉落责任险、车辆停驶损失险、新增设备损失险、不计免赔特约险等。玻璃单独破碎险、自燃损失险、新增加设备损失险,是车身损失险的附加险,必须先投保车辆损失险后才能投保这几个附加险。车上责任险、无过错责任险、车载货物掉落责任险等,是第三者责任险的附加险,必须先投保第三者责任险后才能投保这几个附加险;每个险别不计免赔是可以投保的。交强险交强险全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中国首个由国家法律规定实行的强制保险制度。《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交强险是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下列六种情况下交强险可以办理退保:被保险机动车被依法注销登记的;被保险机动车办理停驶的;被保险机动车经机关证实丢失的;投保人重复投保交强险的;被保险机动车被转卖、转让、赠送至车籍所在地以外的地方;新车因质量问题被销售商收回或因相关技术参数不符合国家规定交管部门不予上户的。对于你提出的“客运车辆保险费标准”问题,客运车辆一年下来保险费用差不多3万块钱左右吧,交强险是肯定要的,还是有什么玻璃破碎险,第三责任险等等,客运车辆关系的是整个车子的人的生命安全,所以不能马虎。你可以咨询网的律师。

第1种观点: 司机责任险又统称为车上责任险,包括司机座位和乘客座位,主要是指在发生意外情况下,保险公司对司机座位的人员和乘客的人身安全进行赔偿。严格来说,司机责任险并不是一个的险种,而是商业车险中车上人员责任险的一部分,除此之外,车主还可以为乘客座位投保,一般选择的赔偿限额为1-5万元;2、乘客座位责任险是指被保险人允许的合格驾驶员在使用保险车辆过程中发生保险事故,致使车内乘客人身伤亡,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赔偿责任,保险人依照保险合同的约定给予赔偿的一种保险品种。 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第2种观点: 一、什么是车上人员责任险1、车上人员责任险即车上座位险。被保险人允许的合格驾驶员在使用保险车辆过程中发生保险事故,致使车内乘客人身伤亡,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赔偿责任,保险公司会按照保险合同进行赔偿。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条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因抢救受伤人员需要保险公司支付抢救费用的,由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保险公司。抢救受伤人员需要道路交通事故救助基金垫付费用的,由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二、车上人员责任险赔付标准是什么1、保险车辆方负全部事故责任的,事故责任比例不超过100%;2、保险车辆方负主要事故责任的,事故责任比例为70%;3、保险车辆方负同等事故责任的,事故责任比例为50%;4、保险车辆方负次要事故责任的,事故责任比例为30%。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现实生活中我们买车的同时常常需要购买各种各样的保险,其中有一种叫做车上人员责任险。车上人员责任险有必要买,毕竟交通事故的概率一直存在,为了承担这类风险,车上人员责任险是不错的选择。不过需要提醒的是,如果车子常坐的家人、朋友等都买了人身意外保险,那么车上人员责任险则可以不买。车上人员责任险若没有购买,可能出了交通意外赔付的金额比较低。车上人员责任险算是车辆商业险的主要保险,它主要功能是赔偿车辆因交通事故造成的车内人员的伤亡的保险。车上人员责任险,即车上座位险,是即车上人员责任险中的乘客部分,指的是被保险人允许的合格驾驶员在使用保险车辆过程中发生保险事故,致使车内乘客人身伤亡,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赔偿责任,保险公司会按照保险合同进行赔偿。投保了本保险的机动车辆在使用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保险车辆车上人员遭受人身伤亡,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依照保险合同的规定给予赔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衍生问题:车险哪些险种车险主要包括交强险和商业险,具体如下:1、交强险:国家强制购买的保险,主要针对事故中第三方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进行保障、赔付。2、商业险:车主自选的险种,主要包括车损险、第三者责任险、不计免赔险、全车盗抢险、车上人员责任险、自燃险、划痕险、玻璃单独破碎险等,不同险种保费不同,且受保额影响。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保险责任:监护人责任保险的保险责任是:在保险期限内,由被保险人的监护对象(被监护人)造成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赔偿责任时,保险人根据保险单的规定负责赔偿。保险人负责赔偿的其他费用包括:一是被保险人因与索赔方为赔偿责任的确定进行仲裁或诉讼而支付的仲裁或诉讼费用及律师费用,但必须事先得到保险人的书面同意,否则,保险人不予赔偿。二是保险责任事故发生时,被保险人为控制或减少损失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费用。在保险期限内,保险人的累计赔偿金额不超过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累计赔偿限额。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一条 为了规范社会保险关系,维护公民参加社会保险和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合法权益,使公民共享发展成果,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根据,制定本法。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第2种观点: 车上人员责任险和驾乘险有什么区别?1.保险性质不同:车上人员责任险是属于商业车险;驾乘险是属于意外险。2.保障范围不同:车上人员责任险保障范围包括车辆行驶、停放、维修时所发生的意外;而驾乘险只能保障车辆行驶途中所发生的意外。3.额度不同:车上人员责任险分为司机座位和乘客座位,是按座位进行投保的,保额不可累积;驾乘险保额可累加。法律依据:《关于车上人员险的法律适用》一、车上人员责任险是车辆商业险主险的一种,是负责赔偿保险车辆交通意外造成的本车人员伤亡的一个险种。该险种赔偿的范围为司机、售票员、乘车人等乘坐该车的人员,其中乘车人包括购票上车人员,也包含减免票的人员,在特殊情况下还包含:1、借用人;2、押运人,如乘坐在驾驶座内的押运人,但不包含在车厢内的押运人;但一般不包含逃票人员,非法上车人员。车上人员责任险与交强险的区别:1、交强险有强制性,优先于商业三者险,也优先于“车上人员险”,在对方交强险不赔的情况下,才能适用车上人员险。2、车上人员险类似于单纯的意外伤害险,与交强险互相,且自己的车上人员险与对方的交强险并无直接联系,因此请求交强险赔偿时同时可要求车上人员险全额赔偿。

第3种观点: 罚金在规定期限内应一次或分期缴纳,否则可强制缴纳。若强制缴纳仍不足,可随时追缴被执行人的财产。若因不可抗力导致缴纳困难,犯罪分子可向申请减免。经查证后,可裁定减免或免除原定罚金数额。法律分析律师解析:罚金在判决规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无故不缴纳的,人民应当强制缴纳。经强制缴纳仍不能全部缴纳的,人民在任何时候,包括在判处的主刑执行完毕后,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的,应当追缴。如果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缴纳罚金确实有困难的,犯罪分子可以向人民申请减少或者免除。人民查证属实后,可以裁定对原判决确定的罚金数额予以减少或者免除。拓展延伸司乘人员保险责任范围及注意事项司乘人员保险责任范围及注意事项是指在汽车运输领域中,保险公司对司机和乘客所承担的保险责任范围进行概述,并提供相关的注意事项。保险责任范围包括意外伤害、医疗费用、残疾赔偿等方面,以确保司乘人员在意外事件发生时得到适当的保障和赔偿。同时,注意事项提醒司机和乘客在日常行驶中要注意交通安全、遵守相关法规,以及在紧急情况下应该如何应对。司乘人员保险责任范围及注意事项的详细了解可以帮助司机和乘客更好地了解自身权益和责任,确保出行的安全和保障。结语根据法律规定,被判处罚金的人在规定期限内应缴纳罚金,否则将采取强制缴纳措施。即使在强制缴纳后仍未全部缴纳,仍有权在任何时候追缴被执行人的财产。然而,如果罚金确实因不可抗力的灾祸而无法缴纳,犯罪分子可以向申请减免。在查证属实后,可以裁定减少或免除原判决确定的罚金数额。司乘人员保险责任范围及注意事项对于司机和乘客来说非常重要,它确保了他们在意外事件中获得适当的保障和赔偿。同时,遵守交通规则和注意安全是司乘人员应当重视的事项,以确保出行的安全和保障。法律依据《最高关于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三十九条罚金在判决规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无故不缴纳或者未足额缴纳的,人民应当强制缴纳。经强制缴纳仍不能全部缴纳的,在任何时候,包括主刑执行完毕后,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的,应当追缴。

第1种观点: 保险责任:监护人责任保险的保险责任是:在保险期限内,由被保险人的监护对象(被监护人)造成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赔偿责任时,保险人根据保险单的规定负责赔偿。保险人负责赔偿的其他费用包括:一是被保险人因与索赔方为赔偿责任的确定进行仲裁或诉讼而支付的仲裁或诉讼费用及律师费用,但必须事先得到保险人的书面同意,否则,保险人不予赔偿。二是保险责任事故发生时,被保险人为控制或减少损失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费用。在保险期限内,保险人的累计赔偿金额不超过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累计赔偿限额。一、雇工责任保险条款责任范围有哪些1、雇主责任保险的保险责任,包括在责任事故中雇主对雇员依法应负的经济赔偿责任和有关法律费用等,导致这种赔偿的原因主要是各种意外的工伤事故和职业病。2、但下列原因导致的责任事故通常除外不保:一是战争、、罢工、核风险等引起雇员的人身伤害;二是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或重大过失;三是被保险人对其承包人的雇员所负的经济赔偿责任;四是被保险人的合同项下的责任;五是被保险人的雇员因自己的故意行为导致的伤害;六是被保险人的雇员由于疾病、传染病、分娩、流产以及由此而施行的内、外科手术所致的伤害等。二、司乘人员责任有哪些?保险责任:监护人责任保险的保险责任是:在保险期限内,由被保险人的监护对象(被监护人)造成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赔偿责任时,保险人根据保险单的规定负责赔偿。保险人负责赔偿的其他费用包括:一是被保险人因与索赔方为赔偿责任的确定进行仲裁或诉讼而支付的仲裁或诉讼费用及律师费用,但必须事先得到保险人的书面同意,否则,保险人不予赔偿。二是保险责任事故发生时,被保险人为控制或减少损失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费用。在保险期限内,保险人的累计赔偿金额不超过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累计赔偿限额。【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一条为了规范社会保险关系,维护公民参加社会保险和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合法权益,使公民共享发展成果,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根据,制定本法。第二条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第2种观点: 车上人员责任险和驾乘险有什么区别?1.保险性质不同:车上人员责任险是属于商业车险;驾乘险是属于意外险。2.保障范围不同:车上人员责任险保障范围包括车辆行驶、停放、维修时所发生的意外;而驾乘险只能保障车辆行驶途中所发生的意外。3.额度不同:车上人员责任险分为司机座位和乘客座位,是按座位进行投保的,保额不可累积;驾乘险保额可累加。法律依据:《关于车上人员险的法律适用》一、车上人员责任险是车辆商业险主险的一种,是负责赔偿保险车辆交通意外造成的本车人员伤亡的一个险种。该险种赔偿的范围为司机、售票员、乘车人等乘坐该车的人员,其中乘车人包括购票上车人员,也包含减免票的人员,在特殊情况下还包含:1、借用人;2、押运人,如乘坐在驾驶座内的押运人,但不包含在车厢内的押运人;但一般不包含逃票人员,非法上车人员。车上人员责任险与交强险的区别:1、交强险有强制性,优先于商业三者险,也优先于“车上人员险”,在对方交强险不赔的情况下,才能适用车上人员险。2、车上人员险类似于单纯的意外伤害险,与交强险互相,且自己的车上人员险与对方的交强险并无直接联系,因此请求交强险赔偿时同时可要求车上人员险全额赔偿。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保险责任:监护人责任保险的保险责任是:在保险期限内,由被保险人的监护对象(被监护人)造成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赔偿责任时,保险人根据保险单的规定负责赔偿。保险人负责赔偿的其他费用包括:一是被保险人因与索赔方为赔偿责任的确定进行仲裁或诉讼而支付的仲裁或诉讼费用及律师费用,但必须事先得到保险人的书面同意,否则,保险人不予赔偿。二是保险责任事故发生时,被保险人为控制或减少损失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费用。在保险期限内,保险人的累计赔偿金额不超过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累计赔偿限额。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一条 为了规范社会保险关系,维护公民参加社会保险和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合法权益,使公民共享发展成果,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根据,制定本法。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第1种观点: 保险责任:监护人责任保险的保险责任是:在保险期限内,由被保险人的监护对象(被监护人)造成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赔偿责任时,保险人根据保险单的规定负责赔偿。保险人负责赔偿的其他费用包括:一是被保险人因与索赔方为赔偿责任的确定进行仲裁或诉讼而支付的仲裁或诉讼费用及律师费用,但必须事先得到保险人的书面同意,否则,保险人不予赔偿。二是保险责任事故发生时,被保险人为控制或减少损失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费用。在保险期限内,保险人的累计赔偿金额不超过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累计赔偿限额。一、雇工责任保险条款责任范围有哪些1、雇主责任保险的保险责任,包括在责任事故中雇主对雇员依法应负的经济赔偿责任和有关法律费用等,导致这种赔偿的原因主要是各种意外的工伤事故和职业病。2、但下列原因导致的责任事故通常除外不保:一是战争、、罢工、核风险等引起雇员的人身伤害;二是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或重大过失;三是被保险人对其承包人的雇员所负的经济赔偿责任;四是被保险人的合同项下的责任;五是被保险人的雇员因自己的故意行为导致的伤害;六是被保险人的雇员由于疾病、传染病、分娩、流产以及由此而施行的内、外科手术所致的伤害等。二、司乘人员责任有哪些?保险责任:监护人责任保险的保险责任是:在保险期限内,由被保险人的监护对象(被监护人)造成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赔偿责任时,保险人根据保险单的规定负责赔偿。保险人负责赔偿的其他费用包括:一是被保险人因与索赔方为赔偿责任的确定进行仲裁或诉讼而支付的仲裁或诉讼费用及律师费用,但必须事先得到保险人的书面同意,否则,保险人不予赔偿。二是保险责任事故发生时,被保险人为控制或减少损失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费用。在保险期限内,保险人的累计赔偿金额不超过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累计赔偿限额。【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一条为了规范社会保险关系,维护公民参加社会保险和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合法权益,使公民共享发展成果,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根据,制定本法。第二条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保险责任:监护人责任保险的保险责任是:在保险期限内,由被保险人的监护对象(被监护人)造成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赔偿责任时,保险人根据保险单的规定负责赔偿。保险人负责赔偿的其他费用包括:一是被保险人因与索赔方为赔偿责任的确定进行仲裁或诉讼而支付的仲裁或诉讼费用及律师费用,但必须事先得到保险人的书面同意,否则,保险人不予赔偿。二是保险责任事故发生时,被保险人为控制或减少损失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费用。在保险期限内,保险人的累计赔偿金额不超过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累计赔偿限额。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一条 为了规范社会保险关系,维护公民参加社会保险和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合法权益,使公民共享发展成果,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根据,制定本法。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车上人员责任险,是一种车险的商业险主险。车上人员责任险,即车上人员责任险中的乘客部分,指的是被保险人允许的合格驾驶员在使用保险车辆过程中发生保险事故,致使车内乘客人身伤亡,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赔偿责任,保险公司会按照保险合同进行赔偿。驾乘意外险属于意外险,是对车上的驾驶员以及乘客进行保障,当发生意外事故时,保险公司需要对司机以及乘客的人身安全进行赔付。车上人员责任险,分为司机座位和乘客座位,按照保险法规定,一般每个座位保额按1-5万元确定,只能买一份,保额不累加。驾乘意外险可累加投保。以平安为例,平安保险公司规定,每份提供10万元的保额,最高买5份,就是说可以给每个座位上的人提供最高50万元的保额。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一条 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应当依法按时足额征收社会保险费,并将缴费情况定期告知用人单位和个人。第六十二条 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申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的,按照该单位上月缴费额的百分之一百一十确定应当缴纳数额;缴费单位补办申报手续后,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按照规定结算。第六十三条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

第1种观点: 乘车过程中遇险,如发生严重的车祸在新闻报道中时常能看到,此时车上的乘客势必也就会受伤,谁也不想花钱乘车还受伤。那旅客能不能要求客运公司赔偿要求,情形严重的能不能到告客运公司呢?事实上,旅客在乘车过程中遇险或者受伤,只要不是旅客自己的原因所造成的,就可以要求客运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因为在旅客和乘客之间是存在客运合同关系,客运公司作为承运人有如下的义务:一、安全送达义务到正规售票点买票乘车,就是相信车站的服务质量,客运公司就有保证旅客人身安全的义务,在乘车过程中遇险的,客运公司就是没有全面履行合同义务,需要赔偿旅客的实际损失。当然,要是乘客遇险是自身原因造成的,如在服务站暂停休息的时间,旅客擅自跑到服务站外的地方闲逛遇险而导致自己受伤的,客运公司没有赔偿的义务。二、行驶过程中的救助义务在车辆行驶过程中,对患有急病、妇女即将分娩或遇险的旅客,承运人都有救助的义务,如把旅客送到最近的医院,让旅客及时地接受治疗。要是承运人不救助,旅客可以要求承担民事责任。对于遇险的旅客,如果承运人及时救助不会致使死亡的,但承运人却不救助,还涉嫌不作为犯罪,需要承担刑事责任。需注意的是,对于无票乘车的旅客,由于双方没有合同关系,在乘车过程中遇险的,承运人不承担赔偿责任。最后,其实如果是正规购票乘车,在乘车过程中遇险受伤的,通常情况下客运公司是有责任的,可以进行索赔,而逃票或坐私营的车辆,在发生事故时权利就得不到保障了。在不确定能都要求赔偿的情况下可以找个律师先咨询。

第2种观点: 一、车祸车上乘客受伤保险公司赔吗1、车祸车上乘客受伤保险公司赔,具体赔付方法如下:(1)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收款凭证进行确定;(2)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3)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4)护理费以及住宿费等。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二、交通事故如何提出复核申请1、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后,对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在3日内可以向上一级交警部门申请复核;2、上一级交警部门对受理的复核申请,应当使用《交通事故处理通知书》通知事故其他当事人,并对申请人提出的复核内容进行审查;3、审核后,应当在收到《交通事故定复核申请书》后30日内对下列内容做出审查,并作出复核结论;4、经审核,对原承办单位的交通事故认定结论给予支持。

第3种观点: 事实上,旅客在乘车过程中遇险或者受伤,只要不是旅客自己的原因所造成的,就可以要求客运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因为在旅客和乘客之间是存在客运合同关系,客运公司作为承运人有如下的义务:1、安全送达义务到正规售票点买票乘车,就是相信车站的服务质量,客运公司就有保证旅客人身安全的义务,在乘车过程中遇险的,客运公司就是没有全面履行合同义务,需要赔偿旅客的实际损失。当然,要是乘客遇险是自身原因造成的,如在服务站暂停休息的时间,旅客擅自跑到服务站外的地方闲逛遇险而导致自己受伤的,客运公司没有赔偿的义务。2、行驶过程中的救助义务在车辆行驶过程中,对患有急病、妇女即将分娩或遇险的旅客,承运人都有救助的义务,如把旅客送到最近的医院,让旅客及时地接受治疗。要是承运人不救助,旅客可以要求承担民事责任。对于遇险的旅客,如果承运人及时救助不会致使死亡的,但承运人却不救助,还涉嫌不作为犯罪,需要承担刑事责任。需注意的是,对于无票乘车的旅客,由于双方没有合同关系,在乘车过程中遇险的,承运人不承担赔偿责任。一、运输合同之中承运人的需要遵守的义务《民法典》第八百一十条【承运人强制缔约义务】从事公共运输的承运人不得拒绝旅客、托运人通常、合理的运输要求。第八百一十一条【承运人安全运输义务】承运人应当在约定期限或者合理期限内将旅客、货物安全运输到约定地点。第八百一十二条【承运人合理运输义务】承运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或者通常的运输路线将旅客、货物运输到约定地点。第八百一十三条【支付票款或者运输费用】旅客、托运人或者收货人应当支付票款或者运输费用。承运人未按照约定路线或者通常路线运输增加票款或者运输费用的,旅客、托运人或者收货人可以拒绝支付增加部分的票款或者运输费用。第八百二十条【承运人按照约定运输的义务】承运人应当按照有效客票记载的时间、班次和座位号运输旅客。承运人迟延运输或者有其他不能正常运输情形的,应当及时告知和提醒旅客,采取必要的安置措施,并根据旅客的要求安排改乘其他班次或者退票;由此造成旅客损失的,承运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但是不可归责于承运人的除外。第八百二十一条【承运人擅自降低或者提高服务标准的后果】承运人擅自降低服务标准的,应当根据旅客的请求退票或者减收票款;提高服务标准的,不得加收票款。第八百二十二条【承运人救助义务】承运人在运输过程中,应当尽力救助患有急病、分娩、遇险的旅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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